裁判文书详情

蒋**与徐**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胜诉被告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蒋*胜于2015年7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向本院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合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9元,减半收取30元,由原告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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