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胜诉被告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蒋*胜于2015年7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向本院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合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9元,减半收取30元,由原告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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