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土全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安*、安**电视台高新技术开发中心贷款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安吉、安阳有限**发中心银行存款14.05万元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王**与徐**民间贷款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成**限公司诉东营**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程**与张**、位卿侠民间贷款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国电南**限公司诉被告抚州**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佘**与田*、王**拖欠贷款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天津市**有限公司与三川科**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济南艺**限公司与山东恒**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天津市**有限公司与山东恒**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申请执行张**一案执行裁定书
田**申请执行田**一案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