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王**与被告薛曙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没有按时缴纳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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