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春**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市今日电线电缆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长春**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长仲裁字(2013)第177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吴**与吉**佳和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铁岭军**限公司诉中国水电**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吉林鑫**有限公司与长春**限公司、长春**限公司吉浩工程管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吉林省**技术公司与长春高**研究中心、长春国家**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吉林省**程有限公司与吉林**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农安县林业局与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吉林**有限公司与吉林**干部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长春市**有限公司,长春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长春市**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与榆树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建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