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南京伦发水**司南通分公司与南通莎**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京伦发水电设备安**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南京伦发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1326元,由原告南京伦发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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