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赤壁**工程公司与赤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蒲**公司申请执行赤**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诉讼过程中保全查封了赤**公司开发的“纺城名郡商住楼”项目的50套房产。因蒲**公司已代为出售了16套房产,现申请执行人蒲**公司申请对剩余的34套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偿还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赤壁**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赤壁市蒲纺桃花坪“纺城名郡商住楼”的商品房三十四套。具体房号为:一单元1101、1201、1102、0603、0103、1103、1203、0403、0203、0204、1204;二单元0201、1201、0202、0302、0602、0502、0902、1202、0203、0303、0903、1203、1104、1204;三单元0301、0201、0401、0601、0701、0901、1101、1201、1202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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