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在本院执行申请人高*与被执行人翔恩电子(天*限公司民间贷款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4)南*一初字第3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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