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赵**与天全**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赵**与被执行**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天全县**限公司除位于天全县大坪乡大坪村资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现天全县**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为系列案,为保障其他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待今后整体处置被执行人资产时,再在各申请人之间进行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5)天全民初字第327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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