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申请再审人汉中德**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刘**、原审被告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汉中**民法院(2014)汉中民一终字第005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审查过程中,汉中德**限公司称已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于2015年8月25日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汉中德**限公司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准许汉中德**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