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郭鲜花与沃东滨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2015年4月28日本院受理了郭鲜花申请执行沃**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经本院调查金融机构、车管所、房产登记部门,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据查询结果将被执行人直补账户冻结,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5)莫执字第00217号执行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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