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苏**与被告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与被告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苏**于2016年1月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夏**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苏**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苏**撤回对被告夏**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苏**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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