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郭**与王**、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诉被告王**、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郭**申请撤回对被告王**、杨**的起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郭**撤回对被告王**、杨**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郭**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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