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刘**与王*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与被执行人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人提交了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对深泽县人民法院(2015)深民二初字第0026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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