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冯**、贾**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王**与冯**、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即(2015)矿民一初字第00240号民事判决书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冯**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执行款8860元,余款及利息王**自愿放弃,现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作出的(2015)矿民一初字第0024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