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武汉黄**有限公司与湖北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案在审理原告武汉黄**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武汉黄**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武汉黄**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武汉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670元,其他诉讼费40元,共计710元,由原告武汉**有限公司负担(已付本院)。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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