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临颍县固厢乡X村第X村民组诉临颍县人民政府为漯河**理局颁发临国用(2003)字第029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行政纠纷一案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临颍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因临颍县固厢乡X村第X村民组(以下简称固厢X村X组)诉临颍县人民政府为漯河**理局(以下简称公路局)颁发临国用(2003)字第029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临颍县人民法院2009年5月18日作出的(2009)临行初字第0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8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县政府委托代理人董**、被上诉人固厢X村X组委托代理人李**、冯**,一审第三人公路局委托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临颍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临行初字第06号行政判决;

二、本案发回临颍县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