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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驻马店市林业局就被申请人驻马店市驿城区老街办事处邓瓦房村薛庄村民组因埋坟占地,破坏林地植被和地貌的行为作出驻林罚书字[2014]第1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行政非诉裁定书

案件描述

提起行政诉讼,又未有履行该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申请

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4月15日立案受理。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驻马店市林业局就被申请人

驻马店市驿**村薛庄村民组因埋坟占地,

破坏林地植被和地貌的行为作出的驻林罚书字(2014)第11

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处罚程序合法,

适用法律正确,该处罚决定书具有合法性。申请人依法申请

本院强制执行,本院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对申请人驻马店市林业局就被申请人驻马店市驿城区老

街办事处邓瓦房村薛庄村民组作出的驻林罚书字(2014)第

1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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