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武冈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何**、余学立计生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何**、余学立于2015年4月22日已部分履行,现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5)武法行执字第35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日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其他条件成就的,申请执行人可持原处罚决定及本裁定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