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青岛亿**限公司与山东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青岛亿润暖**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14)黄*初字第6451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请求为要求被执行人支付153004.13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作出的(2014)黄*初字第645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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