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武汉中**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程有限公司、武汉国**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武**有限公司、武汉国**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天津市莱**有限公司与中建武**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武汉兴**有限公司与武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韩*与许和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陈**与南昌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柯**与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何**与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湖北中**有限公司与中铁**有限公司、中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武汉国**责任公司与武汉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武汉显**有限公司与美中国际商务(武**限公司、武汉美**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