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文家军与被告盛世国际**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文家军于2014年8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文家军申请撤诉系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文家军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6747元,由原告文家军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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