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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诉广东**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一审民事调解书(2007)海民初字第5887号

审理经过

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

1981年10月,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盖**的著作《穴位诊断法》;1997年4月,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盖**的著作《中国穴位诊断学》。2004年5月,广**出版社出版了谭**主编的《实用经络穴位诊断》。盖**以《实用经络穴位诊断》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广**出版社和谭**、胡**、谭*、文苹、谭*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经询,被告广**出版社和谭**、胡**、谭*、文苹、谭*表示愿意协商解决纠纷。

本院认为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谭**、胡**、谭*、文苹、谭*认可谭**主编的广**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的《实用经络穴位诊断》参考了原告盖**所著的《穴位诊断法》、《中国穴位诊断学》,被告广**出版社有限公司、被告谭**、胡**、谭*、文苹、谭*停止出版、发行《实用经络穴位诊断》;

二、被告广东**有限公司、被告谭**、胡**、谭*、文苹、谭*共同给付原告盖国才二万二千元,各方当事人基于《实用经络穴位诊断》产生的著作权纠纷就此了结。

案件受理费三千六百五十元,原告盖**已预交,由原告盖**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自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即发生效力。

裁判日期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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