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无锡**彩云网吧(以下简称七彩云网吧与广东中**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司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中**司诉被告七彩云网吧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原告中**司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于2006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350元,减半收取675元,邮寄费400元,合计1075元,由中**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