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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诉杨*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2006)海民初字第16718号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诉被告杨*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于2006年6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杨*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撤回对被告杨*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二千一百六十元,收取五十元,由原告王**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OO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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