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贾**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前民初字第3053号民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张*与被执行人贾**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4年12月19日立案。

本院认为

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贾**给付申请人经济损失1750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告之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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