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尹**与尹**、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尹**与被执行人尹**、尹**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14)黄*初字第871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请求为支付人民币2204.04元。经本院采取强制性措施,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认义务。本案执行费5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付本院,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4)黄*初字第871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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