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谢**与田**、田传会、王**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谢**诉被告田**、田传会、王**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谢**于2015年5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谢**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125元,由原告谢**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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