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戴一堂与王**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戴一堂诉被告王**健康权纠纷一案,因双方已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故原告戴一堂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经审查,原告戴一堂申请撤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戴一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后收取50元,由原告戴一堂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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