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杨**被告涂杨*、袁**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诉被告涂杨*、袁**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杨*于2015年4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杨*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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