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卢**与罗**、福建省**有限公司、中铁**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卢**与被告罗**、被告福**务有限公司、被告中**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卢**于2015年6月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经审查,原告撤诉理由正当。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卢**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700元,由原告卢**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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