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韩**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王**与被告韩**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撤回起诉。

诉讼费三百零七元由原告王**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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