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孙**与山**、襄阳市**有限公司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孙**与被告山**、襄阳市**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司济南分公司、长安责任**阳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家港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11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孙**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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