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林*英诉被告袁**、莫**、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林*英于2014年7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莫**、袁**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莫**、袁**的起诉,其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林**撤回对被告莫**、袁**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杨**与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03杨**与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04杨**与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02杨**与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与古**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张**与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徐**与杨*、丁**、俞*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白**与赵**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温**与温**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