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郭**与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郭**申请执行杨**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查明被执行人杨**无银行存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3)号象*初字第454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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