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欧**、王**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何**、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欧**、王**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何**、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在执行中经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巴州民初字第1076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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