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对诉讼中查封的财产公告评估,拍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巴州民初字第1572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何**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苟*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杨**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王*申请执行刘**、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何**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吕**、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欧**、王**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何**、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何明燚诉赵永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王**与巴**三中学、巴中**学校、赵**、蹇明贵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刘**与被告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何俊诉被告巴中市第五中学校、巴**三中学、赵**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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