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乔某某与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乔某某与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30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