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张某某田*,尚某某,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某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原告王**与被告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张*与被告彭*、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赵**与被告高**、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刘*强诉被告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王**被告胡**、胡**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崔某某诉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某某诉王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梁某某诉田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某某与郭某某民间借贷一审民事判决书
冯某某诉刘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