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人石**与被执行人**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石**与被执行人**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前**民法院于2008年3月25日作出了(2007)前民二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石**于2009年3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现已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07)前民二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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