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邓*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张**申请执行邓*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于2015年5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中,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2015)牧民一初字第166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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