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李艳*申请执行孙*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调解,2015年8月10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孙*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2014)牧民一初字第1174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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