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甲诉王*乙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甲诉被告王*乙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申请撤回告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撤回告诉。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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