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肖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李*某撤诉。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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