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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与余**、中国平安财**作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杨**诉被告余**、中国平安**司孟州支公司、中国大地财**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支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5年11月3日向本院起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杨**于2015年12月3日以大地财**支公司不承担责任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大地财**支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申请撤回对被告大地财**支公司的起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撤回对被告中国大地财**阳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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