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薛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王**与被告薛*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