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京飞**有限公司诉被告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8月14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南京飞**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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