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钱*与被执行人王**、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钱*与王**的母亲张**在本院(2015)滨滩民初字第0122号案件中达成调解协议,确定本案所涉借款由张**负责归还,申请执行人钱*于2015年9月9日撤销对王**、骆**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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