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佘**、胡蓉诉被告廖**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2月22日收到本院缴纳受理费通知书但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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