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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与兰博经济补偿金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廖*诉被告兰博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中,原告廖*于2016年1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廖*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廖*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廖静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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