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保*(德阳**限公司与王*、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保*(德阳**限公司与被告王*、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保*(德阳**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保*(德阳**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减半征收案件受理费10740元,由原告保*(德阳**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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